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2024-03-11 冷轧板材

  原标题: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共计25名,根据部分交易对方提供的股东调查表确认、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公示网站()等方式,按照穿透至最终自然人、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备案私募基金及境外主体的标准对交易对方最终出资人情况做统计,详细情况如下:

  (3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股票托管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主体,托管代码:500258。)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这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经穿透后最终出资人数累计未超过200人。

  针对标的公司股权情况的历史沿革,公司已在预案“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中进行了补充披露;针对财务投资人短期内的增资目的、资金用途、主要增资条款、是不是真的存在约定购回等相关协议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是不是满足权益的定义、是否已实缴出资以及资金到账时间、其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以及起算时点,公司已在预案“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之“(三)标的公司前次增资的相关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针对出资人与其他交易主体、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不是真的存在关联关系或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已在预案“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三、另外的事项说明”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间、其与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的关联关系”进行了补充披露;交易对方穿透至最终出资人情况、出资人与其他交易主体、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满足上市条件、财务投资人入股及实际出资时间、资金源情况、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人数累计未超过200人公司已在预案“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三、另外的事项说明”进行了补充披露。

  1、标的公司股权情况的历史沿革清晰,相关股权变更时的估值作价情况明确、合理;

  2、上述财务投资人增资目的、资金用途、主要增资条款合理、符合权益的定义、存在约定购回等相关协议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上述财务投资人均已实缴出资;

  3、如财务投资人取得这次发行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在这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财务投资人取得这次发行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在这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

  4、标的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创新集团的股东分别为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针对20名财务投资人,经核查相关财务投资人提供的股东调查表、以及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查询信息整理,除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间接出资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穿透情况尚未得到相应交易对方的确认外,出资人与这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如下关系:

  (1)交易对方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系交易对方创新集团的股东,分别持有创新集团71.82%、11.82%、8.18%、8.18%股权。

  (2)交易对方杨爱美系交易对方崔立新兄弟的配偶,交易对方耿红玉系交易对方崔立新兄弟的配偶,交易对方王伟系交易对方崔立新配偶的兄弟。

  (3)交易对方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交易对方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的实际控制人中均包括自然人聂磊。

  (5)交易对方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互助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受同一控制的主体。

  (6)交易对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受同一控制的主体。

  (7)交易对方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受同一控制的主体。

  (8)交易对方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受同一控制的主体。

  (9)交易对方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大供应商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前十大供应商中的滨州北海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惠民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滨州市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受同一控制的主体。

  6、根据20家财务投资人股东提供的股东调查表,20名财务投资人经穿透出资人出资来源主要为自筹,经财务投资人股东确认出资来源的出资人均不涉及杠杆资金安排;

  问题三、预案披露,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拟用于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分配比例,是不是满足相关规定;(2)标的公司在建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不是满足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能够适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能够适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预计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由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还没完成,上市公司广泛征集配套资金总额、具体用途均尚未确定,具体方案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建项目已履行开工建设所需的项目备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综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建项目已履行开工建设所需的项目备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针对标的公司在建项目是不是满足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已在预案“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四)标的公司涉及的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之“2、标的公司在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预计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由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还没完成,上市公司广泛征集配套资金总额、具体用途、对应股份的发行数量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方案将按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等规定谨慎分配比例并实施;

  2、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建项目已履行开工建设所需的项目备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问题四、预案披露,创新金属的预估值为121.3-122亿元,较其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增值约206%-207%。同时,财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8、2019、2020年和2021年6月30日,创新金属净资产分别为26.16亿元、24.86亿元、5.13亿元和39.68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45%、87.54%、97.13%和77.15%,对应期间内的净利润分别为2.88亿元、3.38亿元、8.20亿元和4.43亿元。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结合同行业可比企业的市盈率、市净率等因素,说明标的公司估值定价的合理;(2)标的公司与其控制股权的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是不是真的存在资金占用及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以及对评估值的影响;(3)标的公司净资产、净利润出现大幅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4)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准的原因,是不是满足行业特点,是不是真的存在债务偿还风险。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标的公司主要经营铝合金加工业务,可比企业主要选取了A股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包含铝合金加工的各公司4。

  (4基于数据可比性考虑,将体量较小的上市公司做了剔除,如和胜股份、闽发铝业等。)

  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数为34.87倍,本次交易拟作价(按122亿元测算)对应标的公司PE估值倍数约为14.88倍,低于行业中等水准。能够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平均数为3.32,本次交易拟作价(按122亿元测算)对应标的公司PB估值倍数约为3.07倍,与行业中等水准相近。具体如下:

  注:上表中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系根据最新交易日2021年8月30日市值计算,净利润数据取自各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净资产数据取自各公司2021年中报披露的净资产。

  1、控制股权的人与标的公司的资金往来具有合理的背景,控制股权的人对标的公司的资金占用已经解决

  2021年3月26日之前,崔立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标的公司100%权益,同时亦拥有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创新集团100%权益,因此,历史期间标的公司与创新集团存在资金往来。2020年以来,标的公司引入投资者,同时筹备境内上市相关工作,逐步着手对资金往来的情况做规范,并大幅度减少了与创新集团的资金往来。

  2020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做出股东决定,赞同公司将可供分配利润中的28亿元分配给股东创新集团,当日,创新集团使用上述分红款及自筹资金向标的公司还款28.50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创新集团对创新金属的资金占用余额为19. 29亿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间,创新集团收回投资款偿还了上述所有欠款,创新集团对标的公司的资金占用已于2021年1月11日前归还完毕。

  2、标的公司优化股权架构后,其公司治理得到逐步加强。标的公司已建立了相关制度,保障控制股权的人与标的公司的资金往来合法合规。

  2021年3月26日引入投资人之后,优化了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标的公司引入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0名财务投资者,占标的总股本的25.14%,并由其中部分投资者向标的公司董事会推荐相应的董事。引入财务投资者之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更优化,治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涉及到资金往来事项,均由公司有权机关批准后在实施额度范围内进行,逐步加强了资金往来的管控。

  标的公司自2021年1月12日起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各类型的资金活动内部控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资金支付授权审批细则、现金管理细则、银行存款管理细则、票据管理细则等,杜绝因资金活动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或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的可能。自2021年1月12日起公司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上述标准,《资金管理制度》中规定如下:

  “第四条 办理资金业务一定要经过支付申请、支付审批、办理支付三个环节。具体规定如下:

  (一) 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由经办人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凭证,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相关交易或事项发生的原始批准件、计划、发票、验收入库单,相关的有效经济合同或证明等相关原始单据。需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事项,必须附有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二) 支付审批。申请审批一般应履行程序为:经办人→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属董事长权限的,还需报董事长审批。各层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存在不真实、不合理、不符合法律和法规以及不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等情形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性质或金额巨大的货币资金支付,还应及时报告负责证券事务的部门。如所办理业务的金额较小,可由总经理另行分级授权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如所办理业务的金额或性质需要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则应当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后,才能按上述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日常管理费用的报销审批也按上述程序办理。

  (三) 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对付款凭证进行形式上复核,包括付款凭证的所有手续是否齐备、付款凭证金额与附件金额相不相符、付款单位是否与发票一致等,开出的银行票据有另人复核;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付款后在付款凭证及附件上盖上“付讫”章,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二十三条 审批人应严格按授权批准制度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付款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越权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越权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根据公司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经营性采购、税费、利息及工资薪金支付;经营管理费用类支付;投资性支付(包括研发);额外支出:如公司捐赠、赞助等支出;对外拆借资金;内部资金调度。

  第二十五条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予警告,同时存在下列行为之二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存在下列行为之三或以上者,公司对违规单位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资产损失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其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 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立存款账户的,或开立、变更和撤销存款账户后,不履行备案手续的;

  (六) 未按规定管理使用账户、未设置专人统一负责、预留印鉴管理不规范、对账不及时等问题导致银行账户管理混乱的;

  (八) 未按规定进行账户清理,因公司合并或业务终止等情况需撤销存款账户但过期使用、擅自保留账户的;

  第二十六条 公司各所属企业之间自行进行内部资金调度的,对相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针对前述的资金拆借情形,对于达到审批标准的资金拆借事项,标的公司计划于草案披露前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认标的公司履行了《公司章程》、《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部审批程序。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标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发生在2018年11月,系青岛利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8万吨铝用炭材料项目一期60万吨预焙阳极工程建设项目人民币80000万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按照其持股票比例29%提供23,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当时未履行创新金属的决策程序,根本原因系青岛利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当时不在创新金属的合并范围内,青岛利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系2019年2月进入创新金属合并范围内。

  上述借款及贷款行为系在《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8万吨铝用炭材料项目一期60万吨预焙阳极工程建设项目人民币80000万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之保证合同》中约定了青岛利旺承担贷款总金额29%(与其持有的股权比例相同)的担保比例。经过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的逐步还款,截至目前上述贷款余额47,276万元。根据贷款合同,上述贷款余额的还款计划为: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正在与贷款银行协商解除上述担保事宜,如上说明,因上述贷款涉及多个银行的银团贷款,且涉及A股上市公司索通发展(603612.SH),对贷款的条款做调整需要协调多个主体,解除担保的具体时间目前难以确定,创新集团将积极争取尽快完成担保措施的解除。创新集团承诺,相关担保措施未解除之前,无偿向标的企业来提供不低于贷款本金余额*担保比例29%的现金作为反担保措施。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还没完成,如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上述往来款项均在各科目评估结论中体现;如选取收益法评估,经营性质的款项预计在运用资金中体现,非经营性质的往来款项作为非经营资产(负债)包含在收益法结论评估中。因此,上述相应款项将会体现在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中。

  三、标的公司净资产变动主要系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企业分红、股权融资等原因,标的公司净利润变动主要系产品结构升级带来的盈利增厚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净资产变化的问题大多包括: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分配红利、股权融资、净利润累积,相关变化具有合理性。具体说明如下。

  1、2019年末净资产较2018年年末减少1.31亿元,主要系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

  2019年初,标的公司自创新集团按照实缴注册资本以4.7亿元对价收购了创新集团持有的苏州创泰和青岛利旺100%股权,该项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做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标的公司在编制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视同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被合并方实际所收资本4.7亿增加资本公积。2019年为实施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当年,公司实际支付4.7亿股权收购款,不需再计入上述资本公积。由此导致2018年末的净资产较2019年增加了4.7亿元。另一方面,2019年净利润增加净资产3.38亿元。前述两因素综合作用下,2019年净资产较2018年降低1.31亿元。

  2、2020年末净资产较2019年末减少19.73亿元,主要系标的公司将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分红

  创新金属在历史期间未进行大额分红。2020年底,基于后续资本运作考虑,标的公司向股东分红28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相应减少。此外,2020年创新金属纯利润是8.20亿元,相应增加净资产。前述两因素综合作用下,标的公司2020年净资产较2019年降低19.73亿元。

  3、2021年6月末净资产较2020年末增加34.55亿元,主要系2021年完成股权融资

  2021年3月,创新金属进行了股权融资,引入了包括中信产业基金、上汽资本、鼎晖投资等投资机构,融资金额30.5亿元,净资产相应增加30.07亿元;此外,2021年1-6月,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4.43亿元。前述两因素综合作用下,标的公司2021年6月末净资产较2020年末增加34.55亿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净利润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高端化战略有序推进,产品结构逐步升级,盈利空间稳步增厚。

  注:公司从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为增强可比性,上表中,暂将运费从主营业务成本中扣除后计算主营业务毛利。

  1、主营业务毛利的稳健提升,得益于长期积累的行业口碑与高端化战略的有序推进

  经过多年发展,创新金属形成了从合金成分研发、熔铸铸锭到挤压及深加工的全流程体系,掌握有不一样的牌号、特性的铝合金研究开发和生产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不同客户以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多元化、定制化需求,在3C及轻量化领域先发优势显著,为苹果产业链核心供应商。在铝合金基础材料端,公司规模优势突出,拥有国内最大铝合金材料基地之一,为苹果、微软、小米、中信戴卡、敏实集团、SMC、天津立中等计算机显示终端提供铝加工全流程差异化的定制产品。在铝型材领域,依托公司铝合金材料端优势,公司产品服务于苹果、微软、戴尔、三星、华为、小米、宝马、奔驰、大众等3C及轻量化领域的优质客户。在铝杆及线缆领域,作为全国有能力生产铝合金杆的少数企业之一,公司连续几年参与国家超强高导线缆标准制定,与国缆研究所和电科院密切合作,十三五期间国家西电东输项目70%以上的特高压导线中标单位采购了公司材料/产品。

  公司研发团队深耕行业、实战经验比较丰富,连续多年主编、参编高强超导电缆、铝合金合圆铸锭及其相关领域国家/行业标准,拥有高品质铝熔体净化关键技术、再生铝杂质高效去除方法、液氮冷却模具技术、铝棒梯度温控热处理技术、风水雾在线联合淬火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凭借领先的技术与高水准服务,创新金属在高端铝合金领域构筑了坚实的护城河,伴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蓬勃向上,标的公司把握行业机遇,大力开拓铝合金深加工市场,着力推进产品结构系统性升级与3C、轻量化、新能源等下游的前瞻性布局。

  标的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毛利的增加主要受销量和每吨产品毛利的影响,每吨产品毛利主要由加工费水平驱动。标的公司的销售定价采用行业通行模式,即“订单确认当周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铝价周平均价+加工费”,且标的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订购的科学化生产模式,因而加工费收入为主要盈利来源,也是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驱动因子。

  2019年比2018年主营业务毛利增加,主要系公司2019年开始做技术升级改造,提高了高品质及高的附加价值铝棒的占比,减少的销售量主要是低端棒材;铝型材慢慢地减少低端的建筑类产品占比;铝板产品中深加工的冷轧板占比也由64%提高至85%;铝杆线缆的产品附加值也逐渐提升。

  2020年比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增加,主要系公司技术升级加强完善,生产效率提升,销量增加35.47万吨;并且,产品结构升级战略持续推进,高品质及高的附加价值产品的占比继续提高,带来每吨平均加工费单价的上升,提高了每吨平均毛利水平。

  2、标的公司重视精益管理,费用水平得以有效控制,在主要经营业务毛利增厚的背景下净利润稳健提升

  注:公司从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为增强可比性,上表中暂将运费在销售费用中列示。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系运费,各年运费占主营业务收入1%左右,报告期内基本稳定。运费主要由运输方式(陆运/海运)、运输距离、季节性、偶发性(如疫情)等因素综合决定,市场报价整体较为公开、透明。公司管理费用在报告期内逐年小幅上升,主要系公司业绩表现稳健且逐年提升,相应提高薪酬水平。公司研发投入主要为新项目及新产品试制产生的资源投入,报告期内整体水平相对稳健。财务费用方面,公司为着力布局建设苏州创泰及青岛利旺两家全资子公司,因而2019年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借款增加,提高了财务费用;2020年大股东创新集团逐步偿还资金占用,公司相应减少银行借贷,降低了财务费用。

  四、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未进行股权融资的原因所致。公司整体运营稳健、偿债风险较低

  (一)公司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具有合理原因,2021年3月26日完成外部股权融资后,创新金属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2021年3月26日之前,创新金属未进行过外部股权融资,主要是通过经营性净利润累积增厚净资产,同时为了推动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创新金属主要是通过银行获得债务融资,因此资产负债率较高。与之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普遍开展了多轮股权融资,比如南山铝业(600219.SH)在1999年12月上市以来,其IPO和再融资合计139.77亿元,因此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低。2021年3月26日后,创新金属完成了外部股权融资,资产负债率显而易见地下降,其偿还债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标的公司授信结构良好,主要大型银行均给与支持,近年业务发展形态趋势良好,随市场影响力逐步扩大及产业体系持续升级,运营状况效率高,偿债风险较低。具体说明如下:

  标的公司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以及重要的地方性银行均保持长期合作,相关银行给予了公司较大的支持。

  近年来,随着标的公司产品结构的高端化,公司经营业绩不断的提高,经营现金流较为丰沛,保障了公司较好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公司偿债风险较低。

  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较快,平均约10-12天即可收到应收账款;存货周转天数约为18天。因此公司相关资产的周转率较快,运营效率高,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详细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存在较大金额资金被控制股权的人占用的情形。2020年以来,标的公司筹备境内上市相关工作,并开始引入战略投资者,逐步对资金占用情况做规范。截至2021年1月末,控制股权的人对标的公司的资金占用已经全部解决,同时标的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与内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虽然标的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已清理对标的公司的资金占用,且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控制股权的人已做出承诺,未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占用标的公司资金,标的公司也逐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但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历史期间存在的资金占用事项可能会引起标的公司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则的风险。

  结合同行业可比企业的市盈率、市净率等因素对标的公司估值定价的合理分析已在预案“第七节 本次交易预估值及拟定价情况”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与其控制股权的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是不是真的存在资金占用及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以及对评估值的影响已在预案“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标的公司与其控制股权的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说明以及对评估值的影响”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控制股权的人资金占用的风险已在“重大风险提示”及预案“第八节 风险因素”之“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做补充披露。针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及净利润的变动原因,已在预案“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六、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做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关分析已在预案“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九、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析”中补充披露。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拆借标的公司的资金已于2021年1月11日偿还完毕,标的公司对外担保正在解除中,由于估值工作还没完成,后续估值工作将审慎考虑以上事项对标的公司估值的影响;

  3、标的公司净资产变动主要系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企业分红、股权融资等原因,标的公司净利润变动主要系产品结构升级带来的盈利增厚;

  4、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因为未进行股权融资而造成,公司完成私募融资后,其资产负债率会降低。公司整体运营稳健、偿债风险较低。

  问题五、预案披露,报告期内,创新金属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超过80%,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其中主要是铝水供应商。有新闻媒体报道称,创新金属上游供应商主要是山东魏桥集团。同时,预案披露,标的公司财务投资人之一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系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与其是不是真的存在关联关系、采购产品的名字、金额及占比,并对比同行业情况说明采购价格是不是公允;(2)标的公司是不是对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持续经营能力是不是存在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中关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等相关规定;(3)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魏桥集团等相关方是不是真的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一)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结构显示,其采购原铝较为集中,主要系业务特点原因造成

  标的公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原铝5的成本占比较大,一般原铝采购额占其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超过95%,因此标的公司向原铝供应商采购金额在标的公司总采购额占比较高。同时,其他相关原材料和服务的采购额占比较小,一般采购额不超过当年采购额的5%。

  (5原铝系指符合GB/T1196-2017的纯度为99.7%的铝,其液态状态下通常被称为铝液,固态状态下通常被称为铝锭。为了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标的公司亦回收废铝合金、铝模板等,标的公司提取相关回收料中的原铝作为原材料使用,因此相关原材料在此统称为原铝。)

  标的公司在采购过程中考虑运输成本、原材料形态、供应商的稳定供应能力、客户的真实需求(如苹果公司对使用绿色铝生产的要求)等因素选取供应商进行采购,形成的前五大供应商详细情况如下:

  原铝是标准化、高度流通的产品,具有活跃的期货和现货交易市场,原铝的定价模式为按照当日公开报价进行结算,并根据运输距离、双方谈判、市场供需紧张情况,在市场公认的报价基础上略作调整,因此其交易价格均有较好的参照。市场行情报价的参照通常为如下两项。

  沪铝期货(AL00.SHF)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日结算价及日成交量走势如下:

  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长江有色市场铝价日均价走势如下:

  标的公司采购原铝的主要供应商为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桥”),原铝采取市场化定价模式,双方每年签订电解铝买卖框架合同,每天下达采购订单,根据发货当周长江有色铝现货公开报价、安泰科铝区域报价的周均价作为基准价进行采购定价。结算方式为先货后款,双方通过纸质对账单、邮件确认等方式来进行对账。

  标的公司采购铝锭的前五大供货商主要有三家,分别是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北京蒙泰华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价基准均为到货当周长江有色铝现货报价的周均价作为基准价,再根据运输距离及提货方式的不同考虑运费的影响。

  通过公开资料对比同行业铝加工公司,如华峰铝业(601702.SH)、明泰铝业(601677.SH)、焦作万方(000612.SZ)均使用长江有色铝现货做为结算基准价,长江有色铝现货报价等公开报价大范围的使用在铝商品市场的结算价格基准,标的公司采购原铝和铝锭的定价模式与同行业相符,采购价格合理、公允。

  标的公司2021年4月开始向辽宁启鸣实业有限公司、辽宁裕森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建筑用废铝合金模板,定价基准均为到货当周长江有色铝周均价,再根据废铝模板杂质情况,由双方商定81.50%-86.00%的折扣后价格作为结算价格。

  标的公司向其客户日铠电脑配件有限公司采购铝金属废料,双方约定以每周六至次周五为一个结算周期,铝屑按结算周期内长江有色金属网周期内结算均价的平均值84%结算,铝边角料按结算周期内长江有色金属网周期内结算均价的平均值94%结算。

  废铝回收价格由废铝厚度、是否带易燃物(油、漆、膜等)、废铝形态等多种因素决定,对比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废铝及铝屑的定价情况(见下表),基本以长江有色铝现货价作为基准,并根据废铝的杂质含量情况协商确定一个折扣。博兴合亨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收取的废铝厚度较薄、且不带易燃物,废铝形态便于使用,因此价格在定价基准向下调整幅度较低,除此之外,标的公司对供应商采购废铝及铝屑定价模式无明显差异,采购价格基本合理、公允。

  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物流”)系物流服务整合公司,标的公司向其采购物流服务依据市场变化执行公平公正的市场行情报价,定价模式为:创源物流通过公开网络站点平台程序获取新的司机信息,通过近期运价与公开市场询价等方式对运输价格进行定价。

  除创源物流外,标的公司还有另一家主要物流供应商家哇云(滨州)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哇云”)。经查阅创源物流与家哇云、当地其他物流公司服务合同,创源物流与家哇云、当地物流公司的运价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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