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瀛瀚 陈渌萍 吴正宇 国际贸易中我国的质量竞争力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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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质量竞争力是竞争者以高质量赢得发展先机的能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是国际贸易质量竞争力建设的关键。本文详细阐述了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五要素——标准、计量、检验测试、认证、认可,尤其对认证和认可进行了更为清晰的界定;以认证制度为例,介绍了部分国家在质量竞争力建设的先进经验;深入分析了我国质量竞争力建设的成效和挑战。我国要以质量竞争力建设为契机,加强品牌建设,全方位推进检验测试、认证、认可的国际合作,积极促进认证、认可结果的互认与采信,扎实推进认证、认可服务国际化建设。
关键词: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国际贸易;质量竞争力;检验测试;认证;认可
2014年首届中国质量大会提出了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决定发展效益和价值的理念,为把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向“质量时代”指明了方向。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质量竞争力还不强,例如,中国制造在质量方面遭遇很多困境,西方发达国家常常会出现对中国产品的质量质疑。
我国格外的重视质量竞争力建设,提出加快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ational Quality Infrastructure,NQI)体系建设。我国既需要做到知己知彼、开放共享,又需要立足于新时代的发展特点,扎扎实实建设好质量竞争力。
在科研和产业的交叉地带,常常存在一个需要跨越的一个关键区,俗称“创新死亡谷”。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指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在这个关键区起到了很重要的支撑或助力作用。要想以高质量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需要在标准、计量、检验测试、认可、认证方面做到一体化发展。当今,我国同全球各国的互动已变得空前紧密,为了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内外的市场、资源和规则,必须用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2]。
全世界有90%以上的经济体都是在多边体制下(也就是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下)开展多边贸易活动的。国际互认体系中的规则是很重要的,只有共同遵守这些规则,才能够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正常进行。
符合规则是我国企业“走出去”必备的一个软条件。例如,TBT协议(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其主要条款包括技术法规和标准、信息和援助、磋商和争端解决等,适用于全部的产品。这个协议强调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要确保它的技术法规、资源性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不会对贸易产生不必要的障碍。这是一定要遵守这个规则,因为合格评定程序是TBT协议重要内容。
2017年,我国明白准确地提出加快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具体举措是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快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国家合格评定体系。这些举措对快速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
在标准、计量、检验测试、认证、认可五要素中,检验测试、认证、认可这三个要素统称为合格评定。标准是体现计量价值的载体,也是合格评定的依据。计量是标准的基准,也是合格评定的基准。合格评定是推动标准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计量溯源水平提升的重要手段。
标准分为三个维度:侧重参数的标准,称为微观标准;判定合格的产品判定标准,称为中观标准;整体运行的规范性标准,称为宏观标准。在等级上,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前,我国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和企业标准;修订后,增加了团体标准。团体标准是协会、学会、联盟、商会等具备社团一级法人资质的组织实体出具的标准,将成为标准领域一个新的生力军。从内容上,我国标准体系可大致分为参数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和规范标准。标准在应用上可以支撑产业政策,保障检验测试、认证、认可的合理实施,并能拉动计量数据的精准性,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计量在国际上称为校准,我国的校准和检定是共同存在的。检定是一种法检,其依据法检目录开展。目前的法检目录有150多项,属于强制检定。未来的改革措施是要对法检目录进行收缩,这样就会释放出校准的市场空间。计量,简而言之是保障精准性的主要手段。如果把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内涵比喻成一棵质量之树,那么计量是这棵质量之树的根,标准是这棵质量之树的干,检验测试、认证则是这棵质量之树的花、枝、叶、果,而认可就是不同人种的树进行互认的制度。
认证和认可往往习惯地被放在一起读,实际上认证和认可完全是两个概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中国检验测试认证与国际互认的认可机构,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的成员单位,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我国的认可常被简约化,实际上认可是质量机构国际化的一项制度,具有更高层级。
认证分三个维度,即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和产品认证,它是完全依托于标准和检验检测结果的一种综合性证明,用于传递信任。认证是属于操作层面的,认可是属于国际互认制度层面的。事实上,认证更适合与检验检测放在一起,是因为产品检验测试是重点针对产品中的参数,依靠检验检验测试仪器和判定方法,得到结果数据,出具检验测试报告的行为,它侧重于人的能力,是对产品质量属性的综合判定;而产品认证是结合检验测试的合格数据,结合生产的全部过程,综合判定,得到认证结果的过程,更具有“过程性”。产品认证方式包括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强制性认证是为保护消费者人身或者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自然环境、保护国家安全,按照法律法规实施的。开展自愿性认证的目的是指导消费者选购性能良好的商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全面增强产品的性能,提升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同时,检验检测和认证也是对整个标准的使用过程。
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规范经济、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和组织机构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方式,也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指导消费、保护环境、保护生命健康、促进对外贸易的战略性选择[3]。合格评定主要是指通过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运用合格评定手段规范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有利于企业提高质量效益、维护公平诚信的自我机制和微观环境。在此基础上,通过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公共信息平台,公开认证、认可信息,能够更有效地向市场和社会传递质量和信用信号。
基于认证、认可的互认体系已覆盖全球经济总量的95%以上。国家认证制度在世界上相继建立,我国的认证、认可也正走向世界。下面以国外一些国家的认证制度为例,来了解国际质量竞争力的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国与加拿大已从单一的商品贸易发展到全方位、跨领域、多元化的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一些国家没有对电气产品的安全推行强制性认证的模式,只是要求地方政府对产品安全性的合格评定要求做出具体规定。地方一般采取自愿性认证,只要产品通过任何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的检测/合格评定即可。加拿大的电气安全法和10个省的安全立法规定了电气产品要进行强制性认证。加拿大标准协会颁发的CSA(Canadian Standard Association)认证标志、ETL SEMKO Division公司实施的ETL(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认证是主要的安全认证。此外,在电磁干扰、电离辐射等方面,加拿大也对相关产品规定了有关强制性认证的要求。
欧盟也是我国的一大贸易伙伴。CE(Conformity With European)是欧盟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安全合格标志,是由条约、指令、法律等组成的强制市场准入制度。CE标志仅代表加贴标志的产品完成了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不代表符合欧盟指令的要求。CE标志适用的产品领域包括玩具、建筑产品、机械、无线电及电信终端设备、船用设备、医疗器械等30多个类别。针对指令规定的上述产品必须加贴CE标志,产品只有依据所有相关指令进行合格评定后,才能投放市场或交付使用。例如,TüV标志是专为元器件产品定制的一个安全认证标志,得到了广泛的接受。企业可以在申请TüV标志时,同时申请CB(Certification Bodies’Scheme)证书,减少国际互认时可能产生的障碍。
日本采用PSE(Product Safety of Electrical Appliance & Materials)认证制度。日本质量认证受到宏观调控管理,各部门对其管辖的具体产品实行独立的质量认证制度,认证标志也不统一[4]。日本最主要的质量认证管理部门是经济产业省,产品认证制度也包括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类。强制性认证产品主要有消费品、电气产品、液化石油器具和煤气用具等[8]。在强制性认证范畴之外是自愿性认证,企业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进行认证。获得认证证书可以证明产品的某种特性达到了认证要求。日本主要的自愿性认证是JIS(Japanese Industrial Standards)标志认证,包括两种认证类型:一种是表示该产品符合日本有关的产品标准;另一种是表示该产品所用的加工方法符合日本工业标准的要求[5]。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上曾先后出现过100多个中等收入的经济体,但其中只有十几个迈入发达国家行列。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发达国家的崛起都是历经磨难的,提高生产要素效率至关重要,这其中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从量的提高到质的转变,质量竞争力是转变的主要推动力。
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质量竞争力建设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以往对国内商品和进口商品实行不同的认证管理体系,存在重复认证的问题。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根据WTO协定和国际通行规则,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四个统一”: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6]。2018年起,我国对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的拟订和实施、认证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的拟订和实施、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等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7]。
我国质量竞争力建设时刻面临着新的需求和挑战。我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体现在:
第一,社会认知度低。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是基础性工作,且技术性和专业性要求是高于开发和设计的。现实中,人们对它们的认识存在不少误区,经常认为它们是产业链中可有可无的环节。此外,我国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理论研究起步晚,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它们的发展。
第二,整体水平差距大。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不少核心技术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在计量方面,我国被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偏低,一些领域缺乏计量基准和测量技术,相关技术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2]。
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在我国是质量竞争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具有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重要作用。虽然认证、认可的结果还存在社会信任度不够、国际互认和采信程度不高等问题,但是,这些工作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各行各业也在为此不懈努力,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
我国新兴产业持续带动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发展。对于强制性认证,比较典型的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CCC,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它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和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它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再例如,获得CQC(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认证标志的光伏产品可以申请一定量的补贴,可以作为工程招标中的认证依据。我国也存在很多自愿性认证,例如2016年我国正式发布了“中国机器人产品认证CR(China Robot)”标志,同时颁发了首批中国机器人产品认证证书,反映了随着机器人产业的蓬勃发展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机器人安全、可靠性等质量问题受到社会公众普遍关注。此外,我国还在重要竞争领域大力推动制定以我国为主导的国际标准,实现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加强我国标准的国际化推广应用,以不断提升我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核心竞争力[2]。
我国在质量竞争力建设中是开放的。2018年我国出口企业涉及的业务很多与检验测试、认证、认可等合格评定程序相关。2017年我国电动平衡车出口约1000多万台,货值约20亿美元,解决了约80多万人的就业。在2016年,国外的保险商试验所(UL)发布了平衡车安全标准ANSI/SCC/UL-2272,并被ANSI(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Institute)批准。2018年1月1日,由SAC/TC159归口制定的我国首批两项平衡车国家标准——《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和《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我国拥有了自己的电动平衡车行业标准。在这种形势下,2018年6月底,国内外共同牵头,联合推动了电动平衡车标准互认工作。这项互认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在推进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我们既要了解本国的规定,同时也要了解贸易目的国的相关合格评定程序,不能一味性地去用我们的标准来衡量别国。只有实现互认,产生协同工作机制,贸易才能顺利地达成。标准互认为加快双多边领域互认打好了基础,也是国家之间互相尊重的必要条件。借助国际多边互认体系平台,大力推动我国与重点国家和区域自贸区框架下的认证认可国际互认,能够更有效地助推我国优势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新领域新业态认证合作也在全面展开。这些认证合作包括:光伏、风电设备再生能源认证互认,智能网联汽车认证,信息安全认证,跨境电子商务规范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等等。
质量和品牌是产业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的某些产业在诸多方面仍然存在差距,品牌建设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品牌建设也为我国质量竞争力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品牌建设是质量竞争力建设的关键。2013年,我国成立了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CCBD(China Council for Brand Development),这是我国从事品牌建设工作唯一的全国性社会团体[8]。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认”的原则,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发布,并从事品牌的培育、调查研究、国际交流、技术合作、信息管理、咨询培训、宣传教育、标准研制及宣贯等活动,旨在提高我国品牌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品牌“走出去”,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从某种程度上说,品牌代表着企业的生命力,品牌的褪色意味着企业走下坡路了。品牌可以是长久性的,但产品不可能多年一个式样、一个形象,因为产品要随着技术进步而改进,要随着消费者的习惯和爱好而变更。例如,虽然奔驰汽车是一个老品牌,但年年出厂的奔驰汽车却在不断更新。品牌要跟上时代,充实新内容,也要适应特定时期的市场偏好。如果察觉到自己未做到这一点,那就需要有进一步思考:为什么?是质量方面出了问题,还是生产营销方面出了问题?只认为“品牌来自企业历史悠久、规模巨大”是不正确的,掌握核心技术的小企业、新企业一样可以有品牌。国外也有一些生产某个工具、某个零配件的小企业,虽然人数不多,但订单满满的,就是因为它们有品牌。品牌是经过无数次市场的考验而被客户公认的。
在2018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中,评价范围为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技术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区域品牌。其中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主要面向我国具有产业优势、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较高、品牌建设基础较好、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行业,包括:农业、纺织服装、机械设备制造、能源化工、轻工、电子电气、电梯、食品加工制造、养生保健、建材建筑装饰、医药、冶金、汽车及配件制造、印刷造纸、餐饮业、金融业、信息产业、商业零售等行业。技术创新品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
质量竞争力是软实力和硬实力的结合,国际贸易中的质量竞争力建设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必由之路。
我国要以质量竞争力建设为契机,加强品牌建设,全方位推进与重点国家和重点业务领域检验测试、认证、认可的国际合作进程,积极促进认证、认可结果互认与采信,扎实推进认证、认可服务国际化建设工作,为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构建我国国际贸易新格局提供有效支撑。
[1]黄.解决全球质量上的问题的终极答案:国家质量基础设施[J].中国标准导报,2016,25(2):62.
[2]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课题组.新常态下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研究[J].中国领导科学,2016,3(7):9-12.
[6]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EB/OL].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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